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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医药商业协会关于落实疫情防控“新十条” 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倡议书
2022-12-12 14:49:42


全省各会员企业及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 :

自疫情暴发以来,全省各会员企业及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始终承担着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的重要任务。为贯彻落实国家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深刻认识疫情防控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充分发挥全省各会员企业及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作用,特向全省各会员企业及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发出如下倡议:

一、充分发挥行业作用,强化药学服务管理

要充分保障和释放各会员企业及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社区服务能力,全力做好疫情期间药品供应保障工作。规范零售药店药学服务,做好当前人民群众非常关心的居家新冠防治、居家隔离、科学备药的宣传提醒和健康指导。

二、严守药品质量安全防线  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要持续做好“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销售监测情况和药店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严守药品经营质量安全防线。做到购买渠道合法,不囤货,不提价,助力人民群众用上优质药、放心药、安全药、有效药。

三、严格规范价格行为,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要严格遵守药品销售价格的各项规章制度,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合理定价,认真履行明码标价职责,真实规范地的标示所售商品的名称、计价单位、价格等内容。及时处理消费者价格投诉,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四、杜绝价格欺诈行为,杜绝恶意价格竞争

对降价销售的商品,要标清原价和现价,明示降价原因,保证原价真实、有据可查,不虚构原价。优惠促销活动规范有序,涉及价格的销售术语和广告宣传内容真实,明确具体,杜绝模糊用语误导消费者。

五、实施线上线下联动,推进资源联动共享

尽力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推进线上线下协同联动、优势互补,实现资源共享。畅通配药送药各个环节,解决人民群众买药配送难题。构建线上线下联动监督,保障人民健康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六、发挥行业使命担当,着力做好供应保障

在“新十条”政策的指导下,推动各项优化措施落地见效。认真做到坚守岗位,组织货源,保障供应,忠诚履职,践行指导公众科学合理用药,科普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知识,为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作出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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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医药商业协会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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