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医药商业协会
关于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医药物资保障供应强化企业安全经营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及药品流通企业: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发挥好我省药品流通行业医药物资保障供应主渠道作用,维护医药市场秩序,强化企业安全经营,确保人民群众在必要时的用药安全,愉悦地度过一个放心、舒心、安心的春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市场秩序。各企业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保障药品质量安全、合理储备节假日期间所需医药物资,确保药品价格稳定,强化应急机制,认真落实企业各项主体责任。
二、认真排查风险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各企业要落实安全责任人,对高风险区域进行重点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排除安全隐患。春节期间,各药品流通企业要加强领导带班,各大药店要开门营业,确保在抓好经营的同时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三、既要保障供应,又要确保价格稳定。各企业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前预判设制节日期间药品合理库存量,在做好重点品种、常用品种保障供应的同时,确保配送及时、价格稳定,不得囤积居奇乱涨价格。
四、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认真做好特殊药品销售登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零售药店销售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和按处方药管理的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必须严格凭有效医生处方销售。同时,严格执行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实行登记制度。禁止诱导参保人员超处方规定购药。
五、按照当地应急管理部门要求,发挥好药品流通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疫情防控虽然转段,但冬春季是流感甚行时期。各企业应担当作为,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再接再厉,再立新功!
四川省医药商业协会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