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医药商业协会
关于开展四川省2024年“全国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会员企业:
为了进一步提高2024年开展“全国药品安全宣传周”(以下简称“宣传周”)活动的积极性,加强药品安全科普宣传,营造良好的药品安全社会氛围,确保“宣传周”活动质量。经与相关部门和省执业药师协会反复沟通协调,对本年度认真积极组织承办开展“宣传周”活动的单位,待活动结束后,根据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将给予一定额度的经费补贴。为此,现将开展“宣传周”活动的相关事宜及重点要求通知如下:
一、制定活动方案
开展“宣传周”活动的单位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依据省局活动方案的要求,制定出适合本区域本单位切实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重点以讲座、论坛等方式宣贯药品管理法及安全用药知识;执业药师深入社区、机关、校园、养老院等开展安全用药科普宣传、群众咨询活动,并于8月27日前将活动方案传送至236589456@qq.com邮箱。
二、营造活动氛围
活动期间,认真做好活动场景布置,营造良好活动氛围。要求各单位各活动点须有“药品安全 良法护航”为主题的宣传横幅或电子显屏。
三、活动资料收集
活动期间,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拍摄并收集活动场景资料、短视频、照片、活动经验及创新作法等。要求照片及视频应有活动单位名称、活动主题标语、参与人员、执业药师精神面貌、着装、胸牌、发放活动宣传资料和服务群众场景等。所有照片、视频务必拍摄清晰。
四、活动总结报送
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认真总结“宣传周”活动情况。并将活动总结、活动影像资料、通知中的“活动情况统计表”共三份资料于9月13日前传送至236589456@qq.com邮箱。
特此通知
四川省医药商业协会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