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 议 书
各会员单位及药品流通企业:
近日,全国新冠疫情处于高位平台阶段并有蔓延趋势,将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和企事业单位正常生产经营工作带来严重影响。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强疫情防控会议的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发挥我省药品流通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特殊作用,是时代赋予我们的社会责任。同时,为迎接第31届国际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在成都顺利举办,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充分发挥药品流通企业应急防疫物资保供“主渠道”作用。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物资的保障预案,督促检查,落实整改。要服从当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指挥调度,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供应的各项工作。
二、充分发挥骨干企业短缺药品和防疫物资“蓄水池”功能。各大型骨干企业,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对临床常用的急(抢)救用药等易短缺药品,落实货源,保证供应。各级应急保供骨干药品流通企业,对口罩、消毒液、额温枪、试剂盒等防疫物资,应设定合理库存警戒线,一旦急需,确保供应。
三、充分发挥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前哨”作用。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药店,要按照当地政府的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购买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抗原检测试剂等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第一时间引导发热患者首选设置有发热门诊的就近医疗机构就诊。持续开展“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不扎堆”等防护知识宣传活动。
四、充分发挥药品流通企业疫情防控“示范点”作用。各企业要按照当地应急响应和行业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本单位员工自我防范工作,切实保证员工安全,保障企业正常经营。企业员工要争当疫情防控的先锋者、践行者、宣传者、志愿者,充分发挥药品流通行业示范带动作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新冠疫情的防控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工作任务。我们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慎终如始,担当作为,毫不放松地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等各项工作,为夺取疫情防控全面胜利再立新功!
四川省医药商业协会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