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医药商业协会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国家药监局、国家卫健委发文:加强右美沙芬等药品管理的通知 根据《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2024年第54号),自2024年7月1日起,右美沙芬(包括盐、单方制剂,下同)、纳呋拉啡(包括盐、异构体和单方制剂,下同)、氯卡色林(包括盐、异构体和单方制剂,下同)、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咪达唑仑原料药(包括盐、异构体,下同)和注射剂由第二类精神药品调整为第一类精神药品。根据《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精神药品目录调整和药品上市等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24-05-22 09:40:47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区域协同 做好2024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完善医药集中采购制度,推动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提质扩面,进一步提升地方采购联盟的能力和规模,实现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上下联动、协同推进,明确2024年工作重点,确保年内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05-22 09:36:05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药品经营许可证》重新审查发证工作的通知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做好全省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药品经营许可证》重新审查发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经营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公告》(2024年第48号)等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05-21 13:56:04
国家药监局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2024年第54号)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调整精神药品目录。现公告如下:   一、 将右美沙芬、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纳呋拉啡、氯卡色林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   二、 将咪达唑仑原料药和注射剂由第二类精神药品调整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其它咪达唑仑单方制剂仍为第二类精神药品。 2024-05-07 10:38:47
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经营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公告 《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4号,以下简称《办法》)已发布实施。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经营环节监管,规范药品经营许可管理,保障药品经营环节质量安全,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024-04-25 11:54:30
【国家林草局】羌活、金毛狗脊、红景天、甘草、人参、野生金花茶等濒危保护药用植物收购与经营问题的回复!! 1、问题:甘肃省定西市关于出售收购国家二级野生保护植物审批权限是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还是定西市林业和草原局呢?行政审批权限是在市还是省呢 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规定,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批准。 2024-03-29 10:29:51
《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宣贯会在贵阳举行 11月1日,《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宣贯会在贵阳举行,国家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果出席会议。 2023-11-02 09:34:44
政策图解《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政策图解 《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2023-10-17 09:50:05
中纪委开会!部署整治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 7月28日,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开展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副主任喻红秋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集中整治医药领域腐败问题是推动健康中国战略实施、净化医药行业生态、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必然要求。 2023-07-31 09:20:33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持续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推动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2022-07-22 14: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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