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部分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我省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试点工作,我局起草了《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部分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相关企业和医药机构等如对《通知》有意见,可在2022年2月17日(星期四)18:00前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局反映。 2022-02-18 14:53:37